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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表彰为第二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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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孙洁)近日,在前期申报、省厅评估验收的基础上,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顺利通过省司法厅评估验收,被表彰为第二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这是我区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殊荣。
 
  据悉,岚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于2016年10月份,该中心自成立以来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于“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定位,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从宣传、咨询、调解、代书、诉讼等各个环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内设矛盾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业务、社区矫正、综治接待等六个业务办理窗口,由区司法局选派的值班律师及业务骨干在工作日常年坐班,现日均办理业务、接待群众来访和电话咨询达50余人次。该中心自运行以来,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纳米”。(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