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田福军 孙居霞)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1月4日上午,山东莒县司法局浮来山司法所组织全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学习,通过“三提高”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一是明确矫正内涵,提高在刑意识。通过集中教育学习,让社区服刑人员明确社区矫正的工作内涵和理念,要求他们在服刑期间,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提高在刑意识,珍惜高墙外的自由,自觉接受教育改造。
二是遵守管理规定,提高守法意识。在集中教育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再次强调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规定及工作制度,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遵守管理规定,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是加强思想沟通,提高改造效果。借助集中教育学习,司法所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帮教,通过沟通交流,希望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身错误,放下思想包袱,不断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山东莒县司法局浮来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