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2017年12月21日,山东临清司法局大辛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学习,年底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提高教育改造实效,确保社区矫正质量。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工作人员带领矫正对象学习了十九大精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中的重点条款,着重对请销假制度、外出审批制度、限制活动区域制度、定期汇报制度及“两个八小时”制度做了学习和强调,同时对近期全国、全市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学习。最后,所长总结了矫正对象近期的表现情况,强调矫正人员要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争做守法公民。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报到、思想汇报等日常监管制度,使矫正对象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意识,促进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临清司法局大辛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