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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司法局城阳司法所:创新“OHO”普法模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葛均全 朱媛媛)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山东莒县司法局莒县城阳司法所注重改革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O”(online):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当前党委中心工作和执法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让老百姓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
 
  “H”(hotline):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原有服务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服务细则,明确了接听人员一听、二记、三问、四查、五答、六看的“六步走”流程,进一步突出了热线服务的及时性、便民性、综合性服务优势。
 
  “O”(offline):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有效整合了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接待。在每个村至少设立了一名法律顾问,现场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还培养了3-5名“法律明白人”,协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山东莒县司法局莒县城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