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君 杨景宇)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稳控工作。山东兰陵县司法局下村司法所加大对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了本辖区内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下村司法所对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约束自身言行。并印制学习传单,手册等,让社区服刑人员牢记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日常行为规定。
二是完备请销假制度。对于请假事由要符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情形,符合请假条件的,要履行相应程序,销假要到司法所里进行销假手续办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服刑人员的走访工作。下村司法所干警每日走访两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到其单位、村、家庭以面对面的方式了解其工作情况及近期思想动态情况,根据走访情况对矫正措施进行整改。
下村司法所通过以上三项措施,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保持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兰陵县司法局下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