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总则》提高服务基层能力
——山东青岛崂山区司法局王哥庄司法所开展《民法总则》宣讲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范成业 段绪刚)《民法总则》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行。为进一步宣传《民法总则》,让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国庆长假过后,崂山区司法局王哥庄司法所在全街道开展了以“学习《民法总则》,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9号,首场《民法总则》讲座在街道三楼法治大讲堂拉开序幕。山东诚功(崂山)律师所管益杰主任介绍了《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目的、立法步骤及产生的影响,着重阐述了《民法总则》二十个方面的特色和亮点。讲座中,管主任结合社区工作列举了大量生动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使《民法总则》中许多抽象的法理得到了深入浅出、明白易懂的诠释,引导街道干部和社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此次讲座街道和社区干部共110人参加,提升了干部总体的法律水平,对推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讲座结束后,王哥庄司法所联合街道妇联、社会事务办和山东诚功(崂山)律师所在集贸市场举办了现场咨询会。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悬挂标语横幅和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让群众学习了解《民法总则》,提高法治意识,知晓民法在生活中的作用,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咨询活动中,律师向群众详细解答了《民法总则》所确立的“诉讼时效改为三年”、“胎儿也有继承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调整为8周岁以上”“个人信息禁止买卖”以及“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欢迎。活动现场,还向群众发放《民法总则》知识宣传单、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禁毒知识宣传单等累计800余份。
民法作为群众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下一步,崂山区司法局王哥庄司法所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民法总则》法治宣传活动,使民法深入人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同时在全街道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