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辉)9月27日,受黄岛区人民法院委托和五莲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指派,于里司法所对辖区内赵某进行判前调查评估工作。
接到调查评估通知书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调查评估被告人所在村庄两委干部取得了联系,大致了解了赵某的基本信息。并通过走访村委会、所在家庭及邻居等,听取村委会、家庭成员及其邻居的反映,详细了解了被告人的居住地点、家庭环境、经济状况、生活来源、性格特征、身体健康状况、犯罪动机对社会危害性等相关信息内容,调查结束后,召开了全所人员的研讨会,结合村委会、亲属、邻居的意见对被告人赵某是否适用非监禁刑进行综合评估,最后根据调查、会议研讨等情况制作《调查评估表》。并附带调查笔录等材料及时上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调查评估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为落实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和改造犯罪效果提供极其重要的保障。(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