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魏雪景)为破解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属性难题,进一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支队部署要求,山东日照五莲消防大队攻坚克难、高效推进,圆满完成了白鹭湾消防中队、街头消防中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一、各级高度重视,上下合力推动。大队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大队军政主官多次向县编办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县编办对此项工作也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调研论证,最终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社会单位,具备登记条件,在县编办办公会一次性通过。
二、完善登记条件,依法依规登记。此次登记,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16]45号)文件要求,完善了20余份申报材料。登记中队均由县级政府出具批复成立文件,国资局出具国有资产证明,财政局出具经费保障证明,公安局出具开办资金证明、住所证明、法人治理结构章程以及队长任命文件,支队出具消防站验收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三、从严规范管理,助推“三化”建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政府专职消防队“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获得了全国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破解了“有名无实”的队伍属性的难题,而且提高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同时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为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统一纳入全市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理顺了管理体制。(日照市五莲县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