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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开展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武善鹏)按照县局《关于开展社区集中、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近一个月来,山东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联合派出所、检察室,以管理区为单位,走访摸底,逐一排查,实现了对辖区内所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走访全覆盖,更真实地掌握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为下一步的分类管理、因人施策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
 
  创新方法,达到走访全覆盖。在走访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白天要工作、请假困难的特殊情况,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创造性开展工作,人性化执法检查,实行“夜访夜谈”,充分利用晚上下班时间,走访社区矫正人员,确保不遗漏一人,实现了走访的全覆盖。
 
  突出管理,强化刑罚权威性。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除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工作情况外,着重向他们宣讲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于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制度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措施,突出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方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使社区矫正人员能认清自己的服刑身份,更好地接受教育管理。
 
  整合力量,协调多部门办公。为更好地达到走访效果,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积极协调派出所、检察室等相关部门,争取支持配合,实现了多部门联合执法办公,有效地贯彻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确保了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
 
  普治相结,实现普法新功效。大多数社区矫正人员往往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失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结合这一实际,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普及《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此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观念、自律意识和悔罪自新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重新回归社会。(山东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