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抱怨哥” 今日“致富汉”
——山东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社区矫正案例
【基本情况】:吴文,男,37岁,莘县妹冢镇某村人,2016年4月,因驾驶工程施工吊兰造成施工人坠落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6月1日起2017年7月1日至,在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过程】:2016年5月28日,吴文携带有关法律文书前来妹冢司法所首次报到,矫正小组成员均已到场监督。首次谈话中,妹冢司法所长和政法干警引导他正视现实,认识犯罪事实,遵纪守法,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他态度僵硬,认为自己是过失伤人,而且多次向施工负责人反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均无结果,造成此类后果,自己本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从不偷奸耍滑,也不会投机取巧,现在法院里判处社区矫正,这和监狱的罪犯没有什么两样,他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不配合矫正。妹冢司法所干警从判前社会调查中,意识到吴文出身农村,为人本分,勤奋劳动,从不挑三拣四,属于遵纪守法公民,针对此类社区服刑人员,妹冢司法所对其进行了“心理测验”和“阶段性评估”,将其列入宽管对象,同时,加大心理疏导,引导其认清犯罪事实,认真社区矫正。
每月,吴文都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提交《思想汇报》和《学习记录》,认真完成社区服务和义务劳动。每季度,妹冢司法所都会进行走访,在一次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干警发现吴文能够正视自己的社区矫正事实,并表示认真配合司法所,完成社区矫正,究其原因,原来是吴文找到了致富的新路径。之前,吴文都是出外打工,虽然收入不少,但是远离父母妻儿,也不是长远之计,他回家矫正期间,发现村里号召建设高标准的蔬菜大棚,能够四级收获,收益显著,于是萌发出建设高标准大棚的想法,妹冢司法所干警鼓励吴文将这个想法付之行动,早日实现。在半年的日子里,吴文在家人和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1个蔬菜大棚的建设,2017年春季种植的豆角,长势喜人,价格稳定,累计收入2万元,吴文再无抱怨,有的只是欣喜、只有实干。从最初的抱怨,到现在的踏实劳动、顺利致富,离不开吴文家人的理解、包容和支持,更离不开吴文健全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干事能力。
2017年7月,吴文顺利解除了社区矫正,他表示,这一年的社区矫正生活,真是记忆犹新,自己本是踏实本分的农民,想不到也与法院、司法所沾边,从最初的不理解、不配合,满腹牢骚,到现在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靠勤奋的劳动致富,自己走出了坚实的每一步,逐步找到了生活的源泉,找到了生活的希冀,他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望和憧憬。
【工作启示】: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每一段经历都会给人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作为非监禁型处罚的一种方式,社区矫正给社区服刑人员一个认知自我、找回自我的机会,作为基层司法所政法干警,应当细致扑捉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认真分析他们的心理特征,找出他们内心深处的信念,在做到依法监管的同时,提供教育帮扶和人文关怀,给人以温暖和鼓励,助力服刑人员重拾自信,获得生活的阳光。(王德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