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亚丽)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6月30日,山东菏泽单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来到单县蔡堂法庭,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旁听。
此案是经当事人申请,援助中心审核批准后,给予法律援助的案件,由山东法运律师事务所张春梅律师进行代理。工作人员在参加旁听的同时,会对承办律师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的辩护(代理)表现、适用法律、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面的了解、评价和监督。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案件的旁听,不仅有利于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更有助于提高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推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山东菏泽单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