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崔维彦)4月27日,山东日照岚山中楼司法所、食药所、工商所采取赶大集的普法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我参与,幸福生活在社区”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相关材料,对群众提出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如何处理、怎样辨别安全食品、如何识别假劣药品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对部分赶集群众购买的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进行了现场检测。此次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法》、《以案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材料600余份。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及维权意识,为倡导群众理性消费,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了良好氛围。(中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