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德卫)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值此第二个国家安全日到来之际,山东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整合现有资源,组织政法干警和法律顾问在辖区开展了“学习国家安全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活动开展前,妹冢司法所组织政法干警和法律顾问认真学习了《国家安全法》通篇规定,组织研讨了安全法律核心要点,科学归纳了普法宣传重点。随后,该所组织政法干警和法律顾问采取法治培训讲座、实地普法、微信普法等多种普法方式进行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的普法宣传活动。
将国家安全教育日与基层党建“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有机融合。妹冢司法所充分抓住妹冢镇党委政府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基层党建学习教育活动的有机时机,将《国家安全法》有关知识和公民组织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科学写入本次基层党建学习教育材料中,利用每个村庄召开“三会一课”、党员群众集中研讨的有利时机,组织政法干警和各驻村法律顾问陪同基层指导组一同为各村党员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并将有关安全知识记录在党员活动笔记本上,起到集中、生动、长久的普法效果,深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欢迎。
组织政法干警和法律顾问实地普法。组织政法干警和法律顾问深入重点村庄,同村庄两委班子成员和广大群众座谈交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主要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介绍《国家安全法》诞生的现实背景和深远意义,阐述我国安全内容主要是政治、国土、经济、网络、生态、军事、社会、科技、资源、文化、核安全等各个领域,介绍我国当前的国家安全观,即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人民群众安全为综治,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国家国土安全为依托的总体安全观。细致介绍了组织和个人履行国家安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和组织要遵守国家法律安全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线索,如实提供安全有关证据,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协助和帮助,保守安全秘密;同时,国家对安全有着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保障组织和个人安全,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有关部门进行神速、控告和检举。
此外,妹冢司法所还充分利用“妹冢司法”“妹冢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和各职能部门微信群进行微信普法,提高安全法律普法实效。本次普法宣传为期1天,组织普法队伍2支,举行法律讲座11次,深入村庄6个,利用微信普法公众号2个、微信群6个,较好地普及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细致分析了国家当前安全形式,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