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胡芳超)男子卞某趁前妻家中无人之机,翻墙爬至前妻刘某家屋顶,将屋顶窗户砸坏后进入,乱翻一气。当日晚,卞某再次前往刘某家中,脚踢其家大门,后刘某报警,卞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已被行政拘留。
卞某,46岁,临沭县人。卞某与刘某于2015年离婚,刘某改嫁到大兴镇。卞某平常在家做瓦工,帮别人家盖屋上料什么的。2017年3月31日,卞某恰逢在刘某现在的村子里给人家盖屋,干小工。中午12时许,鬼迷心窍的卞某搬来施工用的梯子,搭在刘某家的墙头,顺着梯子爬到屋顶,砸坏屋顶的玻璃进入到刘某家中,并在其家中乱翻一气。后卞某又跑到刘某的父母家,说是自己砸坏了刘某家的玻璃,找刘某没找到,要是找到了非得收拾刘某一顿之类的话。并于当天晚上再次来到刘某家,对着大门一顿脚踢。
接报警后,民警找到卞某获悉,两人离婚后,孩子没判给刘某,但是两人的大女儿却一直跟着刘某生活,这让卞某很不爽,他想找刘某让大女儿回家。而据刘某说,卞某人品不行,对女儿不好,不想让大女儿跟着他住。现在卞某被临沭警方处以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所以说,有话好好说,有事商量办,要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不能因一时之快而承担法律后果。(临沭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