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2017年3月31日下午,山东日照岚山区工商局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2017年度第一季度干部学法考试。考试内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全局42人参加考试。
近年来,我局以“法治宣传进机关”工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坚持将新修改的法律法规通过OA系统及时下发到各单位,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和方式,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此来转变干部对学法、用法的认识态度,实现其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不断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日照岚山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