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晓云)山东临沂青年李某在面馆吃面时,因怀疑邻桌张某等人议论自己,抡起马扎将三人砸伤,其中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现已被临沭警方刑事拘留。
2016年11月6日晚,李某参加饭局,因为人比较多,有很多都不认识,只喝了些酒,没有吃东西。饭局一直到了第二天凌晨1点多才结束,李某跟几个熟识的朋友一起离开,路过一面馆,觉得饿了想吃碗面。问过其他人都不想吃,说在车上等着他,李某便独自下了车。
李某进了面馆,坐下要了一碗面,发现桌子上没有筷子,便去张某坐的邻桌拿了双筷子。坐回自己的桌子后,李某隐约听到张某跟同桌的人在议论他。李某便上前质问,张某等人矢口否认。话没说两句,借着酒劲,李某抡起马扎就往张某等人身上砸去。后经法医鉴定,致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案发后,李某知道犯了事,始终潜逃,直到今年3月26日被警方抓获。经审查,李某对自己打人的事情供认不讳,都是因为喝多了酒,现因寻衅滋事已被刑事拘留。
因为喝酒,引发了大量的治安问题,警方提示:饮酒要适量,酒后要有品。酒后发生矛盾时,要多点宽容忍让,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临沭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