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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青年三盗公羊被判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艾夕)近日,云南大关县人民法院对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钟某某盗窃罪一案进行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90后青年钟某某家住大关县悦乐镇某村,小学毕业后,一直在社会上闲游,无所事事,因此常常手头比较拮据。通过观察后,他发现村民欠缺防盗意识,防盗措施较差甚至没有防盗措施,特别是村民圈养家禽家畜的均为质量较差的木门,所使用的锁具质量较差,或者根本没有锁具,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
 
  2016年6月23日(农历5月19日)凌晨2时许,钟某某乘夜潜入同村村民林某某家羊圈,使用充电宝电灯及绳索盗走被害人林某某家价值2222.5元的公羊一只,但在销赃途中路遇野猪,于是将羊丢弃后逃跑,羊跑回羊圈。同年7月20日凌晨2时许,钟某某又乘夜潜入林某某家羊圈,以相同手法盗走林某某价值1400元公羊一只,并以680元的价格销往永善县墨翰乡境内。同年8月12日凌晨2时许,钟某某再次潜入林某某家羊圈,使用相同手法盗走林某某价值1435元公羊一只。此时,正值林某某在羊圈看守,为了解钟被盗公羊销往何处,便没有惊动钟某某,但在跟踪途中被钟某某发现,后钟某某弃羊逃跑。
 
  上述事实,钟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作案工具尼龙绳一根、充电宝一个及其照片,书证户口证明、抓获经过、扣押物品、扣押清单,证人周某某、陈某某、保某某等人的证言,被害人林某某陈述,现场辨认笔录、作案工具辨认笔录及照片,价格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钟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当庭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大关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落后地区,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造成农村实有人口基本上为“老弱病残幼”,降低了对违法犯罪的威慑作用,且农村中的“老弱病残幼”警觉性普遍较差,防控能力不强,防控措施较差,因此犯罪人员在此类地区作案通常是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的。本案的成功审结,不仅惩罚了钟某某的犯罪行为,更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云南大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