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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争做“守法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何永东 刘彦晓)1月5号一大早,山东日照市莒县陵阳镇某村的社区服刑人员何某就冒着雨从家里赶到了镇司法所,参加每月固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例会。一年前,因为犯故意伤害罪,何某被判处缓刑,在镇司法所接受教育和管理。这一年来,何某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每月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和公益劳动,在学习和劳动中,磨炼自己的性格,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为以后更好地生活做着准备。
 
  这次例会是陵阳司法所2017年第一次例会,与以往例会不同的是这次例会给每位社区服刑人员都发放了讲义材料,由司法所长何永东带领大家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是“农民工以何种合法方式讨要工资”,针对年关将至,农民工返乡,周围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的现实情况。会上,29名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并不时提问,何所长都一一耐心回复,学习氛围非常浓厚。
 
  为进一步规范每月的社区服刑人员例会,提高服刑人员法律意识,陵阳司法所制定了《2017年学法课程表》,里面详细列明了每月将学习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授课人,并印有配套的讲义材料,讲义中通过典型案例、律师解答、温馨提醒等形式展现生活中常用的法律知识,配以专业解答和相关法律条文,并对重要内容以下划线的形式予以标注,方便学习和有需要时进行查询。
 
  古语曰:“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社区服刑人员正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利用社区服刑人员例会学习法律知识,有利于其从思想上提高对法律的重视,知道知法的重要性,对现实中的法律问题,可以根据已掌握的法律知识去分析、判断,使他们把法律法规作为行为的标准,落实到现实生活中。(日照市莒县司法局陵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