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华祥)近日,山东即墨交警金口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店集邮局路口处发现一辆车牌为鲁BP67XB银色的小型面包车停在马路中间,并有很多的群众在车辆周围围观。民警们随即下车查看情况.,当中队民警靠近该车辆时,发现该车车门紧闭,但并没有上锁,驾驶员正在驾驶室内酣睡如泥,几经敲打车窗也无济于事,怀疑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
当民警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驾驶员鼾声如雷,睡得正香。在执勤民警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催醒下,该驾驶员才慢慢地拖着醉得如泥得身体坐起来接受民警们的检查,随后民警们将该驾驶员带到店集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为306mg/100ml,接近醉酒指数4倍的酒精含量,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将其带到中队强行醒酒和作进一步地询问。
经询问,该驾驶员宋某某(即墨田横镇人)称,自己驾驶银色的小型面包车鲁BP67XB号从田横家中出发,到店集镇收费站处的工地上干活,大约11点左右在工地干完活后工地的经理说一块坐坐,大约喝到1点多酒席结束,席间自己喝了5瓶啤酒。大约1点40左右该驾驶鲁BP67XB号车,从店集收费站工地出发回家,当行驶到店集邮局路口北时,感觉酒劲上头了只想睡觉,于是就稀里糊涂的把车停在路上,在车上迷糊睡着了。不想被中队民警逮个正着。宋某某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宋某某因醉酒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记满12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还将面临1—6个月拘役的严厉处罚。(即墨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