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姜懿玲)一纸合同,多个纠纷;一个案件的审结,有效避免了因此案处理不当而引发的其他矛盾纠纷。天星法庭于近日审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某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5月23日立案,2016年8月9日成功调解结案。
第一次法庭审理因双方情绪对立,就案件主要争议无法协商一致而延期开庭。第二次审理过程中,相关当事人阐述意见时,多次出现情绪波动,法庭晓以利害,使其情绪平复,并有效促成了最终调解协议的达成。
俗话说:一石激起千层浪,妥善处理好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同时,使得另一个暗含的开采合同纠纷亦得到解决。无论对当事人还是法院而言,都能够最大程度的节约诉讼成本和资源,真正体现法治精神,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面对棘手的案件,庭长以其丰富的经验和对案件情况的分析掌握,及时有效、快速进行处理,摸清这一疑难杂症的病因,对症下药,真正做到了“一箭双雕,案结事了”。(云南大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