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杨俊)近年来,许多再婚夫妻抱着“都是过来人,合得来就过,合不来就散”的心态再婚,结果上演一幕幕闪结闪离的闹剧。近日,云南巧家县人民法院就调解审结一起这样的离婚纠纷。
原告何某与被告刘某在认识几月后于2013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原告何某认为因双方均系再婚,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要求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何某与被告刘某认识时间不长就结婚,系草率结婚,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常因性格不合多次吵打,现何某坚决要求离婚,刘某也同意离婚,经多次调解,双方仍没有和好的可能,故组织双方协议一致自愿达成解除婚姻关系、小孩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结婚、离婚非儿戏,本案中双方均系再婚,本应彼此珍惜,但对婚姻和家庭缺乏责任意识,导致重组家庭再次解体。“婚姻怎么选都是错,不如将错就错”的婚姻理念只会出现在电视剧里,生活中还是得当婚姻是回事,不能把它当儿戏。(云南巧家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