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崔彦强)一场急雨突袭,导致路面积水严重。由于雨大水深,驾车回家的李某只好在王某家门口暂避,但却遭到了王某的拒绝,争吵中李某回家拿来“关公刀”壮胆,结果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拘留。
家住山东临沭县玉山镇的李某和王某是同村庄邻,本应和睦相处,但两家人因琐事关系不睦。8月26日,临沭县下起了一场急雨,李某驾驶面包车走在回家的路上,由于雨下的太大,影响了视线,同时路面积水太深,出于安全考虑,李某将车停在路边王某的门口避雨,想等到雨小点再走。但在家里听到动静的王某出来后,说什么也不让李某在其门口避雨,由此引发了两人的争吵,在争吵中明显处于劣势的李某回家拿来一把关公刀与王某对峙,王某看到刀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后经鉴定,李某拿的关公刀为管制刀具。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现李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已被临沭警方依法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管制刀具已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