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通讯员:孟凡永)3月1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首届淄博“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淄博首届“和谐使者”,是指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淄博首届“和谐使者”评选工作,自2015年8月1日起,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从基层一线的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淄博首届“和谐使者”,选拔每2年1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0人,管理期限为4年。据了解,淄博“和谐使者”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800元,每年发放一次,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淄博“和谐使者”名单纳入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库,每年组织部分淄博“和谐使者”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健康查体、学习考察等活动。
淄博首届“和谐使者”名单(共15名):
王光亮 张店区宁智寓和养老机构服务咨询中心院长
褚全德 淄川区龙泉镇韩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伟(女) 淄川区寨里镇大张村党总支书记
马玉国 博山经济开发区南域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云红(女) 周村区丝绸路街道米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邱淑梅(女) 临淄区稷下街道盛都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胡雪飞(女) 桓台县荆家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干事
陈国华(女) 高青县关工委常务主任
张军生 沂源县淄博渡缘心理咨询教育中心主任
江照云 沂源县幸福西里爱心社秘书长
傅 芹(女) 高新区卫固敬老院院长
刘丽丽(女) 淄博市青春汇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秘书长
袁 天 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魏红芹(女) 博山自闭症疗育中心主任
张莎莎(女) 淄博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院特教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