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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去年电信诈骗致上亿损失 个案最高案值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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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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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将钱汇到XXXX账号”,像这样以儿女的名义给父母要钱,以公司老总的名义要求会计转账等短信、微信、电话,相信很多人都接到过。据统计,2015年山东省电信诈骗案共造成群众损失上亿元,最高个案案值超过千万元。

  电信诈骗手法揭秘:资金到账后立刻被“分流”

  2015年6月,山东某物业公司财务主管接到公司法人“刘某”的微信通知,要求给深圳一家公司转账45万元,转账成功后,“刘某”又让转账65万元,两次转账110万元。两天后,财务主管和刘某核对时才知被人诈骗。

  据山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电信诈骗案件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有的受害人“养老钱”、“救命钱”被骗,导致倾家荡产、跳楼自杀;有的企业因资金被骗而破产倒闭,引发群体性事件;还有的诈骗信息散布恐怖谣言、传播虚假信息,引发社会恐慌。

  据了解,此类案件大都是犯罪嫌疑人借助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利用银行网银、ATM机转账等快速资金转移渠道,对不特定对象实施的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一般只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联系,根本不直接与被害人谋面。同时,利用通信技术手段任意显示号码,特别是公检法和银行客服、通信运营商的电话,以此蒙骗被害人。

  这类案件往往是集团化作案,有的为诈骗网络平台提供技术服务,有的拨打电话诱骗当事人上当,有的负责转取赃款,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犯罪嫌疑人在国内某地甚至台湾、东南亚等地设立诈骗窝点,诈骗对象遍及全国。在诈骗资金到账的第一时间,再通过网银将赃款层层分解到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下级银行账户,迅速组织人员提现。造成侦查、抓捕、追赃困难。

  山东将全面推进“实名制”应对电信诈骗

  据介绍,山东省公安厅针对临近年关,犯罪分子“捞一把”的心理,在全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百日行动,严打“盗抢骗”侵财类犯罪。

  警方重点对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进行源头打击。对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取款人员,按诈骗共犯处理。对于涉案银行账号,依法要求商业银行一律予以冻结,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终止其境内外的汇、转、取款业务。

  同时,协调电信运营商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电话卡、上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工作。协调银行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

  此外,还将督促包括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开户、POS机申领的各个环节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

  最后,山东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犯罪分子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关系人的身份信息、通讯工具、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