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朴晶敏)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需抓早抓小。时值第十一个宪法宣传日,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干警走进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宪法护航你我他”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伊始,法治副校长向同学们详细解读了《宪法》的定义、由来、修订历程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核心内容,结合《宪法普法视频》,让同学们对《宪法》在国家法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它如何像一把“保护伞”一样保障着公民的受教育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抽象的《宪法》条文让同学们深刻意识到《宪法》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为了进一步巩固同学们的学习成果,让他们学会依法保障自身权益,法官干警发放《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手册,并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一一回应,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深入了解《宪法》的热情。
此次活动如同一颗颗《宪法》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储备,更在他们心中牢固树立起宪法至上的理念。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协同各方社会力量,开展更多常态化、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活动,让法治之光持续照亮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