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东 孙召梅)10月31日-11月1日,山东省司法厅在青岛召开山东省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调研座谈会。省司法厅、省妇联、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山东政法学院专家,青岛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济南、青岛、枣庄、济宁、临沂市司法局以及青岛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了调研座谈活动。
调研组先后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司法所、青岛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观摩了青岛市市南区社区矫正中心。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重点围绕工作保障、部门协同、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本地品牌以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等方面,总结交流了各地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探讨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并对《山东省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办法(初稿)》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完善实施办法提供了更加具体和可操作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切实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善于借势借力,强化部门协同和社会协作。结合当前各地市卓有成效的有益做法,吸纳此次座谈交流形成的意见建议,及时出台全省的实施办法,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矫治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山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