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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发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衍秀 闫文慧)为进一步加快集聚优秀博士后人才,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4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以下简称“博新岗位”)及招收事宜公告,现转发给大家。
 
  “博新岗位”设立情况
 
  2024年度全省共有1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博新岗位”510个。其中,济宁市共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博新岗位”14个。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博新岗位”招引条件
 
  01、新近取得或今年内取得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02、入站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03、最新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在前200名高校或国内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见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毕业,或以第一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子刊(仅限一区)等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04、入站后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05、设岗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的招收条件、要求等。
 
  省、市支持政策
 
  依托“博新岗位”招收的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博士后,入选“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后可享受以下保障政策:
 
  (一)省级支持政策
 
  0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纳入“省博新岗位人才库”进行管理服务,并按照一定标准提供专项科研经费和生活补助。
 
  02、设岗单位结合实际提供科研经费和生活补助的配套支持,确保支持期内支持人选获得的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领域不少于15万元、社会科学领域不少于8万元,薪酬待遇不少于30万元/年,支持期为2年。
 
  03、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在站期间或出站留鲁后均可根据个人科研工作实际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具体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执行。
 
  04、纳入“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二)市级支持政策
 
  01、科研经费补助: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每进站1名博士后,开题报告完成后,由市级财政给予设站(基地)单位5万元(含税)科研经费补助。
 
  02、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10万元以下的由市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超过1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含税)配套资助。
 
  03、科研成果奖励:对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完成,并归属设站(基地)单位所有或由设站(基地)单位共享收益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含税)、10万元(含税)的科研成果奖励。
 
  04、人才补贴:对到博士后站开展研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入站身份,市级财政按照全职人员每人每年10万元(税后)、在职人员每人每年5万元(税后)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人才补贴。
 
  05、出站留(来)济补贴: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正常出站在我市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按新引进人员享受博士引才补贴政策。
 
  真诚欢迎广大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到山东-济宁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