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3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丽丽)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7日是全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12月1日,青岛市2023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北区大鲍岛文化休闲街区广兴里举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瑞波出席仪式,市政府办公厅、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市北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现场活动。
仪式在《我们与法同行》法治主题诗歌朗诵声中拉开帷幕,市北区委有关负责同志、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致辞。
活动现场举办了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展,集中展示各级各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成果、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宣读了青岛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百佳巾帼法律明白人”命名和表扬文件并进行了颁奖,还为“青税星辰广兴里税收法治角”揭牌。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瑞波宣布青岛市2023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
与会人员参观了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并参加宪法宣誓快闪活动。
下一步,青岛市将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地标、制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