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峰)清明时节是森林火险易发高发期,为营造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社会氛围,杜绝森林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与珲春市森林消防大队共同开展“保护自然家园共筑平安清明”活动。
4月4日,法院干警走进珲春市森林消防大队,现场观看了森林消防知识宣传片,参观了消防设备、训练场地及营房,近距离感受了消防官兵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和无私奉献精神。通过参观,干警们不仅看到了消防队伍标准化、现代化的设施与严明规范的工作秩序,也学到了森林消防知识,为参与巡山驻守奠定了基础。
巡山防火期间,干警们与消防队员深入防控一线,坚守在责任片区,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排查,严禁携带火源入山,严格野外用火防控,确保守住人、盯住山、管住火,防止火情发生。
此次活动“法徽红”与“消防蓝”紧密配合,在共同守护生态文明家园工作中结下友谊。今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与珲春市森林消防大队加强合作,积极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为建设一个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景更美的生态文明家园作出贡献!(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