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推进菏泽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任务、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审判机关要加强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经费保障、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健全完善长效协调机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共同构建全社会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等十二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的出台体现了菏泽市委、市政府对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大力支持,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营造了良好环境。下一步,菏泽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力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