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县域居民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和能力,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同县域各机关联合在县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进居民群众,扎根于民,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
通化县法院法官干警采用“面对面”口头宣讲与发放宣传物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宪法的地位、设立宪法日的意义,进行了深度的讲解。同时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绿书签”及“养老诈骗”警示提袋,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优势设立法律咨询台,以贴合生活实际的案例和唠家常的方式,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及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此次活动,推动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感受到了冬日浓浓的温暖,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通化县法院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向法官干警、群众推送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多方位采取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测试、宣传展牌集中展示等多种形式同步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法官干警尊崇宪法意识、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以及依法履职办事的能力。今后,通化县法院将继续走近群众履职释法,以实际行动展现法院人牢铸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与担当。(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