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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丨守护少年的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2021年6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应当履行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监护责任,明确了家长将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是一种违法行为。
 
  案情介绍
 
  小明6岁时,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小明由父亲抚养。在小明上小学五年级的一天,小明母亲前往探望,发现小明独自一人在出租屋内,原因是小明父亲出差在外三天,进一步了解发现,小明父亲经常出差在外。小明母亲提起了变更抚养权之诉。小明父亲解释,小明会做基本家务,早、晚餐能够自理,上、下学有共享专车接送,其还委托出租屋邻居予以关注,其已经安排妥当了出差期间小明的日常生活,尽到了监护责任。那么,滞留未成年子女独自在家,属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吗?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法官提醒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得不到有效照顾和监护,身心受到伤害的现象屡屡发生。从这些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来看,多数都与法定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有关。本案中,小明父亲作为直接抚养小明的一方,应当尽其所能地保护小明,为小明寻求最大化的利益和最好的保护,在自己不能照护时,为小明选定最恰当的监护人。小明父亲遇出差期间,首选应当将小明交由小明母亲履行监护职责。如果小明母亲亦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则小明父亲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而不能滞留未成年人小明独自在家。
 
  未成年人的成长关系着国家的未来,父母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的监护人,应最大限度地照顾和保护未成年人,以保障其得以健康成长。(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郭思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