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谭飞华 龙江桃 王筑黔)入汛以来,强降雨天气增加,为落实高检院关于“八号检察建议”的文件精神,确保从江县辖区内码头渡船安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5月9日,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针对辖区内都柳江流域的五一码头、谷坪码头等四个码头及沿线堤坝河道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就渡口安全设施、标志标牌,船容船貌及证照、消防、救生等设备是否齐全等内容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渡船救生圈救生衣等设备放置不到位的问题,现场让渡船管理者整改。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邦华就如何抓好码头渡船安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职能部门及渡船管理者要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对河道、渡口、渡船的保养维护,确保所有河道、渡口、渡船都处于适航状态;二是要维护好渡运秩序,特别针对学生乘坐渡船的情况,渡船管理者要切实做好安保和秩序维护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关注留意天气变化情况,禁止在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四是要抓好渡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好应急预案工作,储备充足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通过此次排查,切实提升了职能部门和渡船管理者的安全防范意识,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环境。(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