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9日上午,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法院党组集中学习《人民陪审员法》。党组书记、院长刘红星主持并讲话,党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雁山区法院要继续率先垂范,统领协调,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员参审等工作。人民陪审员自身要加强学习,通过自学、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法律水平,为雁山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贡献力量。
院长刘红星对下一阶段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技能,创新学习形式主动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要保持热情,积极参审。正确处理好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间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要严守审判秘密,遵守审判纪律。自觉避免与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人或事接触,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四是要积极宣传法院工作,增强司法权威。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通过共同协作,努力开创雁山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