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海艳)5月9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洪斌到县检察院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红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蓉陪同调研。
刘洪斌主任一行来到玉屏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办案区、陈列室,了解该院的公开听证、远程提讯等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与该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制检察官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张蓉详细汇报了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
刘洪斌主任在听取工作汇报后指出,玉屏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平安玉屏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司法办案和“四大检察”业务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刘洪斌主任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政治建设要有“高度”。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各项检察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紧密相连;二是服务发展要有“深度”。紧扣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忠诚履职,切实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做到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着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多做文章;三是法律监督要有“精度”。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住房建设等领域作为监督重点,要把加强检察监督作为立身之本,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精度;四是检察为民要有“温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需求,把为民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五是队伍管理要有“力度”。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手,进一步健全人才管理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持续增强检察干警担当精神,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汪红涛副主任在主持座谈会时指出,玉屏检察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自觉;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有关履职活动,及时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有关意见建议;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益,提高检察工作质效,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张蓉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切实把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指导转化为前进的动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能动履职,持续推进玉屏检察各项工作向好发展,为玉屏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