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田栎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保护能力,2022年5月6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该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铜仁市公安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建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举办了首次以未成年人刑事办案规范为主题的同堂业务培训,辖区公安机关相关业务条线、派出所的干警和检察干警一起参加了培训交流。
培训中,检察干警从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的重要性出发,解读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坚持的司法理念和基本原则,介绍了涉未成年人刑事办案法律体系框架,结合涉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司法业务文件的规定,阐明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有关重要制度设计和规范措施。
为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察干警以侦查工作流程为主线,结合本地实际发生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深入浅出地分析梳理了本地未成年人刑事侦查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提出了改进侦查工作质量,提升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水平的对策建议。对公检两家在涉未成年人具体个案办理中存在的分歧,检察人员也进行了回应剖析,指出了分歧根源和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公安干警认真思考问题对策,积极发言交流,检察人员当场答疑解惑,深入探讨论证,培训会上干货满满,诚意十足。
此次同堂培训务实高效、生动专业,既督促了干警主动思考总结工作经验,强化了检察、公安在未成年人执法办案领域的业务交流,有利于公安干警、检察人员及时发现、解决类案办理问题,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又对公安、检察队伍在其他办案领域的监督合作,共建共进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下一步,玉屏检察院将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和省、市检察机关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坚持共建共享理念,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通过同堂培训、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