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磊)4月29日上午,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通过视频形式召开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理论实施研讨会。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亚坤、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干警、各基层法院分管院庭长及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参加会议。
研讨会聚焦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实施,并就各基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难点积极发言并深入讨论。各院针对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实施过程中的时间效力、小额诉讼、电子送达、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提出问题,中院民事审判团队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一一解答。后续中院将积极做好对下指导工作,及时下发法律适用意见,统一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
张亚坤强调,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开展理论研讨。要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拓展课题研究领域,坚持多角度审视问题,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二是发挥责任意识,树立优良作风。延林两级法院各民事审判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结合业务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新举措,将对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融入到审判工作中,以司法实践强化学习效果。三是培树典型案例,拓宽宣传路径。加强民事精品工程建设,以典型案例裁判诠释立法精神、条文要义,形成一套统一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主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将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