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世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州法院的安排部署,2022年,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创新“3+N”工作模式,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组建一支团队,案件快审快结。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了一支由一名审委会专职委员牵头负责由三个办案小组组成的办案团队,负责承担院机关80%的民商事案件、所有的司法确认案件的办理和对调解组织及各类调解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成功调解案件57件。
——入驻一个组织,矛盾源头治理。着力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争取支持。2021年9月,成立从江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入驻县法院,共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2名专职调解员积极发挥诉前调解作用,成功调解案件62件。
——建立一批站点,打通“最后一公里”。坚持人民法庭“三个便于”工作原则,致力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在不设人民法庭的乡镇、社区及部分传统村落设立21个法官工作站点,切实打通高效便捷优质服务人民群众诉讼的“最后一公里”。法官到法官工作站点化解矛盾纠纷、巡回审理案件72件。
——联动各方力量,纠纷合力化解。联动村干、寨老、社会贤达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熟人熟地熟悉案情的优势,就地就近及时调处纠纷,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联动乡镇“七站八所”力量,组织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联动民间艺人力量,积极鼓励引导民间歌师、歌手宣传法律并担任调解员,以说唱的形式调解纠纷、宣传法律,将法治融入乡村生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联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力量,对矛盾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案件化解后不再进入诉讼程序。通过联动各方力量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13件。
2022年第一季度,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71件,收案数同比下降31.87%,诉源治理工作在潜移默化中取得了较好效果。(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