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未来 职责在肩
——保护未成年人黑龙江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在行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宫铁川 朱善永)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处于特殊阶段的未成年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在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往往容易出现错误的社会化倾向,如不及时纠正,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近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针对案件中涉及的2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嫌疑人,采取了三项举措,旨在对未成年人起到教育、感化、挽救的作用。
一、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训诫、警示、教育未成年人
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沾河检察室干警会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承办检察官就案件性质,犯罪情节等进行了阐述,让涉案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尤其是在基本的是非判断上做到真正的明晰;也让他们知道,不满14周岁不能成为自己挑战法律的借口。同时也对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了讲解,让家长深刻认识到教育孩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让正处于青春期和叛逆期的未成年人在人生的岔路口不再迷失方向。
二、召开检校联席会,起到挽救感化的目的
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沾河检察室召开联席会,与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进行商讨,并对此案发生的时间及案情的特殊性进行通报,要求学校在疫情期间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监管,尤其是线上授课的监管,建议校方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做到线上教育求真,线下管理务实。另外与涉案未成年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沟通,在避免他人歧视,防止自暴自弃等方面提出建议。
三、提出建议,对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环境进行净化
据悉,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沾河检察室与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娱乐场所,尤其是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台球室、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严格的监管,斩断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人员和危险因素的渠道,清除文化垃圾与精神毒品对青少年的诱惑和影响,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为祖国花朵的生长营造一片沃土。(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