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陕西省兴平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王瑞芬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近日,在两天中连续调解结案五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诉累,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称赞。
年某某诉西安某某代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双方当事人已历经几年的仲裁、诉讼,双方矛盾极大。在这次工伤赔偿诉讼中,王瑞芬法官适时采取背靠背约谈,面对面协商,积极抚平双方激动情绪、化解怨恨心结,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案件和解。
咸阳某某纺织有限公司诉夏某某劳动争议一案,双方因经济补偿金等问题申请仲裁,咸阳某某纺织有限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王瑞芬法官从情理、法理等方面释法明理,反复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贾某某诉魏某某、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王瑞芬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反复为双方剖析利弊、讲明利害,双方当事人终于情绪缓和。魏某某、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愿意做出一定让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康某诉被告赵某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王瑞芬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希望他们换位思考,各退一步解矛盾,互让一分化干戈,最终赵某某同意支付维修费7000元,某某保险公司同意支付维修费2000元,现场履行完毕。
苏某某诉赵某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王瑞芬法官在反复说情理、析法理后,最终促使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王瑞芬法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