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云港)“石法官,快点来,我看到梁某龙在恒丰中央城这里,你们快点来捉他!”2022年2月7日,年后收假第一天,贵州省从江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徐某电话,声称被执行人梁某龙在从江县中央城附近。从江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出没地点,看到被执行人梁某龙正准备驾驶一辆宝马汽车,执行干警当即阻止被执行人驾驶车辆,并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梁某龙至法院。
被执行人梁某龙到法院后仍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坚称自己没钱,无法支付给申请人欠款,摆出一副“你奈我何”的模样,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梁某龙下达了扣押车辆的裁定书,告知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该车辆进行依法拍卖处置,并对其实施拘留措施,被执行人梁某龙听后惊慌失措,当即表示愿全部履行,恳请法官不要实施拘留。被执行人上一秒还镇定自若,下一秒就妥协了,并当场兑现200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下一步,从江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确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使“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