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新年伊始,奋斗起点。2月8日上午,陕西省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宝川敲响新年“第一槌”,连续开庭审理三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担当作为,切实为全年审判工作谋好篇、布好局、开好头、起好步。
上午9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刘宝川庭长宣布开庭,采用简易程序,依法审理了葛某、史某某诉陕西省兴平市某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杨某某、刘某某诉陕西省兴平市某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丁某某、高某某诉陕西省兴平市某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三案件。刘宝川庭长严格按照审判流程,认真听取控辩双方陈述,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法律权威。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用语规范,展现深厚的法学功底、广博的庭审经验、丰富的审判技巧。
刘宝川庭长始终把调解贯彻庭审始终,通过反复释法明理、剖析利弊,最终促使葛某、史某某与陕西省兴平市某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丁某某、高某某与陕西省兴平市某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意愿,实现案结事了目标,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和肯定。(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