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松茂 郭莹莹 任爽)“没想到现在荥阳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被告欠了4年多的货款,原来想着一个案件要经历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再快也得一年半载的,没想到在荥阳法院两个月就把钱要回来了”,在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乔某某连用几个“没想到”向执行员表达了他此时的心情。这是2022年1月14日上午,申请人乔某某顺利从荥阳法院拿到了3.58万元的执行款时的一幕。
【起因】
2016至2017年间,被执行人郑州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多次从申请人乔某某处购买货物,经过双方清算后,截止2017年11月被执行人尚欠乔某某货款35450元。
【立案】
2021年11月10日,乔某某通过网上立案,收到乔某某立案申请,当天就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因案件标的额不大、案情简单,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工作的决定》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要求,在立案时对该案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审理】
立案当天,案件就分配给了荥阳法院乔楼中心人民法庭庭长任丙申。收到案件后,任丙申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手续,组织双方进行举证、答辩,12月6日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12月10日作出判决,郑州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乔某某支付货款35450元及逾期利息。
【执行】
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2022年1月4日,乔某某依法向荥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案件后,荥阳法院执行人员当天下午即发起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银行账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同时送达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多次进行了沟通,向其讲明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和后果。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认识到如不履行将给自己及家人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后,主动履行了义务。至此,一起拖欠了四年的债务,在荥阳法院经过两个月的审判和执行,顺利结案。
【结语】
近年来,荥阳法院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案件量持续增长、法官和执行员办案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对涉及买卖合同类纠纷案件,建立案件绿色通道和快办机制,从立、审、执等各个环节入手,优先办理,加快办案节奏,压缩办案时长,提升办案质效,努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