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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贵州玉屏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琴)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及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监督,提升检警协作配合,1月21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与玉屏公安局、铜仁市公安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义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蓉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揭牌仪式后,玉屏检察院与玉屏公安局、铜仁市公安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召开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首次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铜仁市公安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元屏主持。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及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参会人员围绕如何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对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取证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研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陈江龙表示,县公安局将全力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检警两家的配合与协作,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效和执法办案水平。姚元屏指出,检警两家要借助已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提升刑事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上形成合力,探索出合适推动玉屏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案质效的好经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玉屏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玉屏检察院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的协作配合,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及协作配合新模式,在充分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监督规范化水平,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