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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法院:“老赖”再不还钱,拘留所里过新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思佳)1月11日,因被执行人刘某某、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二人采取拘留措施。在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带被执行人到医院体检等工作流程后,执行干警赶往梅河口市拘留所送拘二被执行人,直至当晚6时,执行干警们才完成送拘任务返回法院。
 
  一句老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此时正是大批外出务工人员冬季返乡的黄金时期,返乡的同时往往也会存有部分积蓄,准备亲朋好友相聚一处,热热闹闹过新年。此时有一部分被执行人抱着即将迎来新年且法院的执行工作兴许会出现松懈现象的侥幸心理,也悄悄返回家中准备迎接新春佳节,来一次“全家团圆”。
 
  殊不知,此时并不是执行工作松懈的时期,恰恰相反,执行干警们凭借着丰富的执行经验,掌握被执行人一方面有了存款,一方面规避执行意识松懈的事实和心理状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这一黄金时期,开展突击拘留行动,利用强大的执行威慑手段,借此执结一批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而无法执结的案件、惩治拘留一批想方设法逃避执行的“老赖”,保证了执行手段的更加精、准、狠。
 
  还有18天就要过年了,奉劝还抱有“还钱算我输”心态的“老赖”们,再不主动履行,很有可能就真的要在拘留所里“开开心心”地过新年了!执行工作不停、不缓、不延,恶意欠钱不还没有任何理由,尽早换钱才能保证阖家团圆。(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