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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泾阳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乡村社会治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窦文昊)陕西省泾阳法院全面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来陕讲话,准确把握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略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紧扣乡村社会治理主题,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创新发展、服务保障、增先创优,坚持主动出击、靠前服务。1月13日,泾阳法院正式发布《泾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乡村社会治理的意见》(泾法发〔2022〕1号),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泾阳法院在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司法服务保障作用。
 
  《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满足新发展阶段“三农”问题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需求为着力点,从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强涉农司法保护、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法庭建设七个方面,提出了二十八条贯彻意见。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的责任感。《意见》指出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开展涉“三农”司法审判、服务保障乡村社会治理作为人民法院工作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乡村社会治理中司法重点难点,创新工作举措,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和保障。
 
  二是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严惩把持基层政权等工作的犯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村霸等乡村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依法严惩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的涉农犯罪;依法审理针对农民互联网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依法严惩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实施的强奸、猥亵、诈骗等犯罪;依法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涉农职务犯罪,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提升乡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三是要加强涉农司法保护,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灵活运用特色法庭开展巡回审理;加强对泾阳地方特色产业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案件;依法审理涉农金融借贷、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完善涉农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执行快立快执快结。
 
  四是要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依法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依法妥善审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纠纷案件;加大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加快对农民工工资及报酬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依法维护妇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着力建设智慧法院,完善线上线下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五是要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深耕“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打造“三中心网格化” 诉源治理泾阳品牌;积极开展“无讼社区”“无讼镇”“无讼村”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司法确认、法律服务等工作;形成三级中心开放互动的三层共治解纷机制,确保多数矛盾通过非诉方式及时就地解决。
 
  六是要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努力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依法妥善审理乡村邻里纠纷、涉农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探索执行过程与乡村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有效对接,与乡规民约、善风美俗建设有效对接;拓展普法形式和载体,以普法“九进”活动、“两微一端”新媒体为载体,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宣传的社会效益。
 
  七是要切实加强法庭建设,强化司法服务前沿阵地。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特色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搭建涵盖诉调对接、立案、审判的便民服务平台;采取“法庭+”模式,立足法定职责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积极开展诉前诉讼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情况通报、普法宣传调解人员培训;积极探索创新人民法庭更多乡村治理的新模式、新举措,打造独有工作品牌,讲好乡村社会治理“法治故事”。(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