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钟文玉 朱善永)“三个规定”填报的标准如何把握?填报之后会不会惹麻烦、得罪人?为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消除思想顾虑,强化干警对如实填报“三个规定”重要性的认识,12月2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三个规定”宣讲团,并召开了宣讲团第一次会议,会议由专职检务督察员张钊主持,副检察长马慧参加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宣讲团是干警身边的“贴身顾问”,是督促干警如实填报的“监督员”,是廉政教育宣传阵地的“轻骑兵”,不仅要把政策宣传好,更要把道理讲明白,要助力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逢问必录”的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宣讲团要深化对“三个规定”内容的学习和掌握,用好用活典型案例,做到有问必答、有疑能解;要切实肩负起宣传责任,把功夫用在平时工作上、用在日常交流中,站好宣传讲台,用好交流平台;要充分发挥青年干警创新能力优势,打造更多让干警喜闻乐见的宣传题材,积极营造自觉填报的浓厚氛围。
会后,宣讲团成员进部室、讲政策、解疑惑,依据“三个规定”具体要求,为全院干警进行细致解读。截止目前,双城区院本月“三个规定”填报数量为5件,对比上月有了明显增加,宣讲成果初步显现。下一步,双城检察院“三个规定”宣讲团将持续加大宣讲、指导、督促力度,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努力帮助全院干警把填报“三个规定”养成一种习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