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乐佳)12月29日上午,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与该县林长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会在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
副县长、副林长王小恒、检察长饶志东、副检察长邬俊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林长办主任李志勇共同为该院在县林长办设立的“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揭牌。
在随后召开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座谈会上,饶志东检察长向该县林长办专业技术人才颁发聘书,聘请林长办专业技术人才为该院生态检察专家咨询顾问和特约检察官助理。王小恒和饶志东分别代表县林长办、县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黄梅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意见书》。
李志勇通报了该县林长办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林业执法制度以及近年来在增绿、护绿、用绿、活绿等方面的主要工作。
结合座谈会讨论交流情况,饶志东就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义。二要聚焦重点任务,深化协作,落到实处。三要提高工作成效,不断实践探索、积极开拓创新,推进工作机制持续优化。
最后,王小恒作总结发言,他指出,黄梅县检察院在县林长办设立“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站”并确定专人负责,展现了检察机关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下一步将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常态化,优化自然资源执法环境,形成执法合力,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共同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黄梅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还到该县五祖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巡查,检查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