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 高鑫 张铁民)12月13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远赴2千多公里外的江西省九江市,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让26名被告人免于长途奔波,公平正义虽远必达。
集安法院受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由于涉及被告人数众多,且被告人取保在2千多公里外的江西省,如果26名被告人来集安法院参加庭审,还必须有52名司法警察一起押送,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集安法院与集安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研究,决定远赴被告人取保地江西省九江市开庭。为了提高审判效率,集安法院提前介入审查26名被告人的公诉材料、证据等。
12月13日,集安法院在江西省浔阳区法院开庭,采用速裁程序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庭审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2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
集安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钟某等26人,组建工作室,搭建网络支付平台,对接赌博公司网络盘口,利用银行卡网络转账的方式,为境外赌博公司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累计流转资金人民币2.4192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40万元。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已被公安机关扣押。
集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等26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银行卡或者使用银行卡进行资金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根据被告人自首、坦白、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分别判处刑罚。(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