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八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回劳务费1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刘某、吴某、翟某、崔某、栾某、陶某、刘某、苏某与被执行人康某系同村邻里乡亲,2020年,各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康某打工制作木耳段,本想是一个村住的乡亲,便在劳务结束后没有急于索要劳务费,而是拿着被执行人康某出具了一份欠条等待支付劳动报酬,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被执行人康某一直未支付劳动报酬,后经各申请执行人多次向被执行人康某索要,被执行人均表示在外打工挣到钱就给付搪塞,如此多次,各申请执行人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双方系邻里关系,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并约定2021年5月31日前,被执行人康某将各申请执行人的劳动报酬总计人民币13000元及时给付。然而,约定日期已过,被执行人却没了音讯,多方寻觅无果,各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
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核查,经过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共有微信、支付宝、网银账户3个,在各银行共有账户8个,有车辆登记信息,调查的同时,法院执行干警尝试通过各种可以与被执行人联系的方式与其沟通,但被执行人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及关机状态,其他联系方式也拒绝联系。因此法院只能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各类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前往车辆管理所对其名下车辆进行了车籍查封。终于,经过执行法官多方联系,被执行人于近日接通了电话,执行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执行人最终将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执行干警也第一时间将执行款发放给各申请执行人,本案得以顺利执结。(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